近日,福建古田縣司法局大橋司法所化解了一起因食用菌加工引發的合同糾紛,幫助菇農挽回損失。
案件詳情
據悉,古田縣大橋鎮居民陳某某花費七萬元購買了一批滑菇原材料,分批次在劉某某的烤菇廠加工。首批成品運至后,陳某某未依慣例及時支付加工費用,而是提出待第二批運貨時統一支付。于是,當要運輸第二批滑菇時,劉某某要求陳某某付清兩次費用才能將滑菇運走,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由于雙方系首次合作,且未簽訂加工合同,既無信任基礎又缺乏合同共識,多次協商未果后導致矛盾升級。陳某某報警稱劉某某不當占有,大橋派出所出警后引導雙方到大橋司法所進行調解。大橋司法所快速響應,立即組織開展調解工作。
調解過程和結果
首次調解中,調解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充分了解雙方訴求。一方擔憂未及時移栽入棚的滑菇可能導致產量嚴重受損,明確表示拒收第二批次貨物,并要求劉某某賠償經濟損失。另一方表示,只要陳某某結清兩批次的加工費用,可立即將貨物返運,同時強調自己不會接收該批滑菇,最后雙方不歡而散。
為盡快止損,調解員馬上進行第二次調解。調解員為雙方分析利弊、釋法明理,并尋求減少損失的方案,最終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陳某某將第二批滑菇所有權轉讓給劉某某,劉某某自愿放棄兩次加工費,并一次性支付陳某某滑菇費用。(來源:古田縣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