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失地農民“定心丸”
發布時間:2003-07-16
來源:中國食用菌商務網
按照目前城市化的速度,金華城建規劃用地內約有10萬農民失去土地。說是農民,他們已沒有土地;不是農民,他們卻在城市就業和保障的邊緣徘徊。
新政策解決后顧之憂
已在去年足額領到失地補償金的浙江金華市婺城區白龍橋鎮農民施云龍,最近剛剛獲悉市政府還要為他們每人再補1.8萬元設立養老保障基金,不禁喜出望外。
施云龍興奮地跑到鎮政府了解詳情。鎮里告訴他,金華市政府今年3月出臺了《關于市區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重點就是為失地農民‘設保’,解決你們的后顧之憂”。不管在政策出臺前還是出臺后,凡在市區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在足額領到失地補償金之外,市政府還要掏錢為每人繳納1.8萬元養老金,集中存儲于“失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專門賬戶。
“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兩塊內容:一塊是政府籌集的這筆錢,還有一塊就是個人參保。”鎮干部介紹說,政府同時鼓勵失地農民根據個人的經濟狀況,分1.8萬元、1.5萬元、1.2萬元、8000元、4000元五檔標準參保,自主選檔。參保后,失地農民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按每人繳費的高低按月相應發給220元、180元、140元、105元、80元養老金;多交多享受。
“如果個人一分不交呢?”施云龍不解地問。
“政府的1.8萬元保障基金照樣到位。”
記者了解到,與這項政策同時相配套的還包括:失地農民可以按市區企業職工標準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就業技能培訓經費報銷;按人均100平方米的標準,規劃住房安置的村莊建設用地等系列內容。目前,這項改革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10萬金華失地農民將從中得益。
讓農民分享土地非農業收益
“政府征用農民的土地,就有責任為失地農民提供生活保障。”金華市委書記湯黎路說。
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是金華市政府的一塊“心病”。原因有二:如果缺乏足以依賴的生活或養老保障,農民就會拒絕交出土地,城市化進程就會受到較大阻礙。二是社會老齡化問題。在金華,每100個失地農民中有14個在60歲以上。養老不落實,土地征用越多,社會不穩定隱患也就越多。
去年,金華市委、市政府組織由政研室牽頭、國土和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專題調研。他們發現農民渴望政府能更多地用市場機制解決土地非農化問題。傳統的征地辦法仍沿用計劃經濟時代的行政占用方式,把農民排斥在土地利益分配體系之外,政府在經營城市過程中帶來土地大幅升值,農民卻無法享受增值收益。
一個大膽的改革思路提了出來:在確保失地農民足額領到失地補償金外,由政府出資為失地農民建立定向養老保險基金;基金中的政府補貼資金來源,從征地后土地升值的預期收益中,由國土資源部門向用地的各開發主體和建設單位收繳,專項存儲、專款專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繳的標準根據土地出讓的預期收益和“區片綜合價”,經綜合測算以人均1.8萬元征收。
這一方案出臺后,失地農民增加了養老補償,但用地方要多支付一大筆資金。記者采訪了一些開發單位。他們認為,政府增加收繳用于失地農民保障的補貼資金,與土地升值的實際收益相比并不多,合乎情理也能夠承擔。同時,政府在具體操作過程中,允許確實有困難的地方在確定參保人員和資金總額的前提下,簽訂分期繳費協議書,并根據土地出讓預期收益,劃出相應土地抵押給市土地儲備中心。據金華市國土資源部門介紹,目前地方籌集的養老保險基金進展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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